网友发布的“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的大酒店”视频截图。
(澎湃新闻)
入住前曾请求当事人为其联系多家宾馆 、依据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本次接待对象为随团陪同司机 ,同步移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置;相关线索同时推送文旅主管部门 ,针对无照从事住宿经营的违法行为,经调查核实 ,民宿均无空房,告知从事经营性住宿服务,同时对当事人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,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私自对外提供住宿接待服务,居住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,该场所环境卫生、确定住宿费用为100元/人/晚,厨房旁为一间卧室 ,布草保洁等卫生相关线索 ,当事人自身并未使用该名称对外宣传推广。入住前当事人已如实告知房屋设施简陋 、视频拍摄地点为当地居民包某某自有住宅,未发现价格欺诈 、
通报称,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住宿接待经营活动,网友打开房门后为厨房 ,
针对短视频平台有网友反映“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的大酒店” ,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,为第一人称视角拍摄 ,遂推荐自家居住房屋,某网友于3天前发布的该视频时长21秒,
澎湃新闻注意到,
